2025年黄山炎培职业学校徽州校区将全面投入使用,隶属徽州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徽州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黄山炎培职业学校徽州校区中职编外教师和军事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5年黄山市徽州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岗位计划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2025年2月6日起在徽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hhz.gov.cn/)、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hz.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185?type=4action=list)公开发布,后续相关考务信息均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找提示: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徽州区教育局工作动态)发布,敬请广大考生关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任职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4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参照《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3〕6号),编外教师招聘对退役军人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均可。
2.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1日-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其中2月15日、16日(双休日)限邮箱报名。
3.报名地址
现场报名地址:徽州区教育局(徽州区文峰路43号)二楼206室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邮箱报名地址:2575587336@qq.com。联系人:徐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559-3517105。
4.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
报考文化课岗位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供附件2《2025年黄山市徽州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和军事辅导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考军事辅导员岗位考生须提供附件2《2025年黄山市徽州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和军事辅导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出现役证)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邮箱报名:
邮箱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PDF扫描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
(2)附件2《2025年黄山市徽州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和军事辅导员报名表》(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报名表中插入近期1寸证件照;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军事辅导员岗位报考考生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出现役证)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考生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资格初审结果于2月24日20:00前发到报考人员的报名电子邮箱,请考生注意查看;邮箱报名考生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报名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供2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徽州区教育局会同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定
招聘计划中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数超过3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数未达30人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工作要求采取专业测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文化课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课堂教学、逻辑思维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军事辅导员、心理健康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有关事项
(1)面试相关信息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
(2)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之一)参加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四)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次日登录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所报岗位招聘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并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
徽州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2004〕56号) 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徽州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是否续聘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其他情况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若新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额的,等额递补,递补方式参照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方式进行。
五、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新入编在职教师(十三级岗位)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津贴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当年在职教师同等测算办法单独核算,工作第一年按在编教师核算数的60%计发,以后逐年增加5%,当年考核优秀的可另行增发5%,直至全额为止。
其他经济待遇结合连续工作年限实行浮动制。工作第一年的编外教师和军事辅导员,按照徽州区在编教师核发额度的60%执行,以后逐年递增5%,上限不超过在编教师核发数的80%。
编外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在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教育、工会活动等方面与徽州区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徽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9-3517105(徽州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9-3511689(徽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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