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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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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9名(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合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岗位表》(附件)。

技术检查员工作内容: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重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并在有关调查取证中提供专业性的意见,系统性地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招聘岗位表中条件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关学历学位应当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完成认证。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公布最新版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取得招聘岗位相关行业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放宽至45周岁。

“3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5年2月6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s://www.hfpta.com)和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j.hefei.gov.cn/)发布。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核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9:00至2月1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2月18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19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通知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20日10: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比例不足而取消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若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

(二)考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至2月2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中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核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7天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1份;

(4)本人2寸免冠蓝底近照1张;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7)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1份;

(8)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2025年3月17日9:00至3月18日12: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体能测试、面试交费及通知书打印”栏缴纳面试费用,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25年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体能测试、面试交费及通知书打印”栏打印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递补无法满足规定比例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法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均列入递补,择优确定。

(五)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和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委托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手续。薪酬待遇参照市应急管理局一级科员以下人员工资水平。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4.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依据相关程序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有效期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6个月内。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至11:00,14:30至17:30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551-63770210、6275586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551-62615147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53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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