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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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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0人。(详见附件)

  三、组织方式与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公告、笔试及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环节信息均会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00至3月2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用人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9:00至2025年3月25日12:00期间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3月25日12:00前随时登陆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25日17:00前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同意的紧缺岗位,可以降低比例开考。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芜湖人才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具体时间如临时变更的,将通过短信形式提前通知。

  2.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方法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

  用人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材料及复印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

  (四)面试

  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考试最终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上述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职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参照本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招聘各环节公告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发布,如因考生自己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系统,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若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无条件解除相关约定,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3991379(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

  0553-5888019(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3-5888107、0553-5888152(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督察部门)

  0553-3880205(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纪检部门)

  若有招考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0553-3991818

  上述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2025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性别

咨询电话

1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50314001

5人

法学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人员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0553-3991379

0553-5888019

2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50314002

5人

法学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人员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0553-3991379

0553-58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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