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淮南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拟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性别 |
备注 |
1 |
专职辅导员 |
5000119 |
8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男 |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男生公寓 |
2 |
专职辅导员 |
5000120 |
8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女 |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女生公寓 |
3 |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 |
5000121 |
1 |
0402心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男 |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男生公寓 |
4 |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 |
5000122 |
1 |
0402心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女 |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女生公寓 |
(八)应聘者需要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或者具有一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的界定范围如下: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等。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同时还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8时截止。应聘人员需在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网址为:http://rczp.hnnu.edu.cn)后,然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其中:1.凡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笔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百分制)确定。如最终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重点考测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为保证进人质量,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和心理测试环节。
4.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至少7名,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该环节的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且不得低于笔试和面试设定的最低分数线。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并在接学校录用通知后15日内来校报到工作,否则不予聘用。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