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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德阳市广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考核招聘公告(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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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四川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广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简称:市国资金融局)是广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国资金融局下属事业单位广汉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主要职责为参与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纠纷调处和评估工作,协助审核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经营、解决市属国企改革有关问题,协助履行市属国企重大投资决策出资人职责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广汉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3.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6月7日至2005年6月6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名额、条件及岗位

本公告同时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dykszx.com/)、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5名,具体岗位条件见《广汉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结合我局实际,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3)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个人简历1份。

6.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19日—6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广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综合股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8号一号楼411室-广汉市人民政府内)。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五、考核面试

考核的内容和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将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超过10名(含),将通过笔试确定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面试人员。

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及聘前公示

(一)体检

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且只进行1次。

(二)考察与公示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终审环节。资格终审通过后,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八、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 0838-5912026

咨询电话:广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0838-5957028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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