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以治疗精神、心理疾病为主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铜陵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心理卫生中心。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任职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注: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查看招聘信息,下载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727985045@qq.com,同时附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6日。
现场确认:携本人相应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等原件和两张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到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同时领取准考证。
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在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发布,也可加入2025年市三院公开招聘群,及时了解招聘信息。qq群号:744862181.
咨询电话:0562-2105671.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笔试
(1)2025004、2025005岗位需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医院研究并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群内通知可于4月10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
(2)2025001、2025002、2025003岗位直接面试。
笔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事宜均即时公布在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4.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2025001、2025002、2025003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2025004、2025005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事宜均即时公布在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5.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体检
直接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体检人选;有笔试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含心理测试)由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7.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由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
8.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
9.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到的人员,事先没有申请和无正当理由者,其录取资格自动取消,并在成绩高于最低分数线60分(2025001、2025002、2025003岗位为面试成绩,2025004、2025005岗位为合成成绩)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不受次数限制。
五、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院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薪酬待遇
1.2025001、2025002、2025003岗位人员录用后,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其中2025001、2025002岗位享受人才补助15万元,2025003岗位享受人才补助10万元。
2.2025004、2025005岗位人员录用后,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享受聘用人员待遇,其中2025004岗位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0.9系数),2025005岗位综合工资为5000元/月。
七、本公告由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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