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2023年度宣城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宣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和要求,拟计划为宣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5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25名。 招聘岗位中年龄在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8月之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详情可见下图); 640.png 6、宣城市户籍或在招聘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曾在宣城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二年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四级(含)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2、警察院校类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3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宣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办公室206室(宣城市宣州区创业路8号),联系电话:0563-2613761、0563-2628663。 (三)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体能测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测达标人数没有达到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一)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二)测试标准: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具体体测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体检与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十、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及装备; 2、享受带薪年休假及工会福利; 3、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具体条件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人员须保持关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及时查看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的,由招聘人员本人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563-3372353。 宣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