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6-06 08:46:25 关注:6220次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职员1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说明
1.岗位名称:财务处职员
2.主要工作内容:财务处日常业务处理
二、招聘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思想品质;
2.熟悉我校校情,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我校会计学院优秀毕业生优先;
4.会计相关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计算机二级;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协调沟通能力较强,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年龄30岁以下。
三、待遇
一旦录用,待遇从优;档案转入我校后,可办理五险一金,并可落户郑州市。另外符合郑州市“智汇郑州”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及首次购房补贴。
四、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可发电子简历至我校人事处,邮件主题请注明“财务处职员—姓名—所学专业—学历—毕业院校”。招聘邮箱:zhiyuansd@163.com。接收简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9日(周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人事处
邮编:451191联系电话:0371-62565149
联系人:韩老师 殷老师
原标题:招聘启事(财务处职员)
原文链接:http://www.shengda.edu.cn/rss/info/1038/1668.htm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7(2017年6月1日以后毕业)、2018和2019年(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应聘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要求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科技大学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考生填写《河南科技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将报名审核表和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hkdzp@haust.edu.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姓名_学位_应聘辅导员岗1或2/3”),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人员按学校要求携带《河南科技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粘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参加资格确认(2019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要达到1:3以上,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2.面试(演讲和答辩)。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演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英语专业应聘进入1:1的人员,体检前加试口语面试,第一名面试通过者进入体检环节,口语面试不合格者,后序人员递补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等方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用人方式和待遇
1.用人方式。博士研究生纳入河南省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硕士研究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及社保待遇。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379-64231971(河南科技大学纪委、监察处)
2.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方式:0379-64231760
电子邮箱:hkdzp@haust.edu.cn
原标题:河南科技大学2019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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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学生处
2019年6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aust.edu.cn/info/1049/27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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