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2-01 16:42:44 关注:40506次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华大学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校人力资源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应聘者需为南华大学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专业、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两名。详见下表:
岗位 | 计划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其他要求 |
专职学生辅导员 | 1 | 男性 | 24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中共党员,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会正副主席或党支部、团委正副书记 |
1 | 不限 |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南华大学办公网向全校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6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介、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者将报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
2、考试方式: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计算机知识和公文写作)。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自我介绍、试讲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和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六、聘用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一经聘用,相关待遇按照《南华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暂行)》和《南华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七、其他
联系人:蒋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28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734-8281591(南华大学监察处)
报名地址:南华大学红湘校区西苑办公楼六楼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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