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8-16 15:47:43 关注:13865次
为满足台州学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余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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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登录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户籍不限;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21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21日17: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审查的结果。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21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缴费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24日—8月26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址
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8月26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五、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进入面试。
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七、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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